关于李小维同砚转学申请的公示
凭证《通俗高等学校学生治理划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,,,学校拟赞成以下同砚(李小维)的转学申请。现予以公示,,,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-2025年4月28日。
若有异议,,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宫NG28集团本科教学办公室反映。邮箱:ugstudies@gtiit.edu.cn。
姓名 | 生源地 | 高考分数 | 入学年份 | 在读 院校 | 在校 专业 | 拟转入院校 | 拟转入 专业 | 拟转入专业昔时外地录取分数线 | 转学原因 |
李小维 | 广东省 | 545 | 2024 | 南宫NG28集团 | 化学工程与工艺 | 东莞城市学院 |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 461 | 身体原因及不顺应英文教学 |
南宫NG28集团本科教学办公室
2026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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